一、年度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及简称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华新交通
2.法定代表人
王海冰
3.股东名称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4.注册地址
太原市钢园路73号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A区孵化器C座二层207室
5.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
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345号 030032
6.电子信箱
sxgxtrqly@163.com
7.简介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山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2021年11月1日更名为现名称。注册资金5亿元人民币,拥有29家分子公司(含二级控股、参股公司),员工1300余人,是隶属于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主要从事山西省及周边省份天然气加气站、加油站、油气合建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与经营;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储运、配送与销售;天然气加气站工程的咨询等。
未来,公司将完成对华北地区油气终端市场全面覆盖,盈利能力也将持续向好稳步增长。公司将成为华北地区最具实力的油气终端服务企业。
(二)主要会计数据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74,574.6万元,比年初291,910.9万元减少17,336.31万元,同比降低5.9%;
负债总额271,051.0万元,比年初264,492.9万元增加6,558.1万元,同比增长2.48%;
所有者权益3,523.6万元,比年初27,418.0万元减少23,894.4 万元,同比降低87.15%;
存货874.3万元,比年初384.2万元增加490.1万元,同比增长127.56%;
应收账款6,262.6 万元,比年初14,377.7万元减少8,115.1万元,同比降低56.44%;
应付账款1,207.7万元,比年初8,828.6万元减少7,620.9万元,同比降低86.32%;
固定资产净值87,581.3万元,比年初38,860万元增加48,721.3万元,同比增加125.38%。
2、2022年1-12月累计实现
营业总收入90,279.8万元,比上年同期130,889万元减少40,609.2万元,同比降低31%;
销售费用1,784.6万元,比上年同期3,450.2万元减少1,665.6万元,同比降低48.28%;
管理费用7,524.9万元,比上年同期9,552万元减少2,027.1万元,同比降低21.22%;
财务费用7,037.3万元,比上年同期6,776.9万元增加260.4万元,同比增长3.84%;
利润总额-25,261.9万元,比上年同期-16,808.9万元减少8,453万元,同比降低50%;
净利润-25,292.7万元,比上年同期-16,867.2万元减少8,425.5万元,同比降低50%。
应交税费699.9万元,比上年同期548.2万元增加151.7万元,同比增长27.67%。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
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类型: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50000万元整
实缴出资额:50000万元整
出资方式:货币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 务 |
王海冰 |
男 |
40 |
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 |
王吉 |
男 |
46 |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 |
武茂斌 |
男 |
38 |
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 |
马婷婷 |
女 |
34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张锴 |
男 |
35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王世民 |
男 |
44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侯荡 |
男 |
38 |
副总经理 |
冯广生 |
男 |
41 |
副总经理 |
李明海 |
男 |
50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樊文博 |
男 |
38 |
董事 |
侯晓潞 |
男 |
39 |
董事 |
王浩鑫 |
女 |
36 |
董事 |
卫鹏宇 |
男 |
37 |
董事 |
毋建冰 |
女 |
47 |
监事 |
刘佳 |
男 |
40 |
监事 |
(五)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变化。
(六)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按照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团化管控、专业化重组、板块化运营、效益化发展、市场化推进”的发展思路,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承压奋进、负重前行,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公司坚持以加气站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战略不动摇,全面夯实基础、积蓄发展动能。一是为进一步落实集团公司关于产运销一体化经营的思路方针,充分发挥集团公司板块化运营、一体化经营的策略优势,形成上、中、下游业务环节的内部闭环管理,优化集团公司内部资源配置,降低公司采购成本,提升终端加气站竞争优势,扩大终端市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二是为有效应对车用燃气业务市场竞争态势,建立以加气站员工为核心的激励机制,激发站场员工主观能动性,公司按照以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基本原则,通过设立不同计提梯级,激发员工潜能,体现价值共创与价值共享,实现企业和员工共赢,促成企业目标的最终实现。三是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安全生产、高效服务”的要求,做好安全规范操作的监督工作。对已经接入的站场数据,进行优化调试和改进,确保监控画面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稳定性,保障自控数据的时效性。
(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1.安全责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环保部2022年本部分管领导、机关、下属公司及站场均已按岗位职责签订了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共计117份。
新增安全管理制度49项,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73项。
(2)安全费用、医疗协议情况
公司全年投入事故隐患类整改费用88.96万元、教育培训费用57.64万元、检验检测类费用57.03万元等,共计407.20万元。
公司加气站、城网、项目部等50个基层站场全部与属地县区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的完成签订应急医疗救治保障协议。
(3)信息化安全监管
公司已完成37座站场视频监控和34座站场数据接入工作,实现了对运行站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站场生产、运行、销售、操作数据全方位、全天候监控,并实现数据同步。
(4)安全培训
根据2022年制定的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表内容,每月组织开展至少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共计开展培训13次、值班培训6次、部门周培训20余次。
2.企业责任
(1)员工情况
截止2022年底,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册人数1397人。
(2)劳动保障
2022年本部216名员工均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100%。
(3)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党委部署要求,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力抓好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不断推进公司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改善,提升公司党的建设质量,进一步提振公司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成事的精气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生产经营管理
(一)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1、销气量累计实现21,466.58万方,完成考核目标值37,700万方的57%;
2、营业总收入累计实现90,279.8万元,完成考核目标值138,702万元的65%;
3、营业总成本累计产生113,823.1万元,比上年同期147,138.70万元减少33,315.6万元,同比减少22.64%;
4、利润总额累计实现-25,261.9万元,比考核目标值-14,500万元增亏10,761.9万元。
(二)大额度资金运作
山西中石化华新燃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其中,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500万元,持股50%,2022年进行注资500万元。
三、职工权益维护
(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公司共有210人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其中正高级职称0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59人,初级职称150人。
(二)职工劳动、卫生保护情况
2022年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在集团工会和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汇聚职工力量、树立企业形象为工作目标,以加强思想教育为工作抓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积极协助公司抓好职工队伍建设,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22年5月召开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工作报告、2021年度安全工作报告、2022年薪酬分配方案等事项,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进一步提高了职工代表的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增强了职工代表的大局意识、代表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公司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稳定局面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截止目前,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67人,下属各直属、控股公司陆续发放中。
2022年,共接收信访案件10起,共化解基层矛盾纠纷57件次、71人次,信访案件及时受理率100%,责任单位按期答复率100%,矛盾纠纷化解率100%,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均已按期保质全部化解且未发生一起倒流,公司信访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四、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
2022年公司领导班子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维修或交通补贴均严格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执行;通讯费按照公司《通信费管理办法》执行,差旅费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以上均严格执行公司《领导干部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未超年度预算;
2022年公司业务人员车辆使用按照《本部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执行,通讯费严格按照公司《通信费管理办法》执行,差旅费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未超年度预算;
2022年公司领导班子及业务人员均未发生业务招待费、国(境)外考察费用。